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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商攻略

網路販售美妝有些廣告用語不能寫?留意這些誤區該注意

根據經濟部2022年的統計數字,全年度藥粧零售業營收首次突破2,000億元,化妝品零售家數也創新高,尤其網路銷售2022年續增6.2%連續三年正成長,疫情過後實體門市消費的比率也持續增加,市場蓬勃發展下,愈來愈多人都想要投入美妝保養的網路銷售,但有許多地方得多多注意。

化妝品要標示哪些資訊?

只要是法律定義的化粧品,在商品的外包裝或容器上,都需要明示標示下列資訊:

一、品名

二、用途

三、用法及保存方法

四、淨重、容量或數量

五、全成分名稱(須依含量,由高至低排列標示,成分含量小於或等於1%,或屬彩粧使用的色素成分者,得於其他含量大於1%之成分後任意排列)

六、使用注意事項

七、製造或輸入業者名稱、地址及電話號碼

八、輸入產品的原產地

九、製造日期及有效日期、製造日期及保存期限或有效期間及保存期間

十、批號 

使用廣告用語需要非常謹慎小心,避免廣告不實

例如:換膚、平撫肌膚疤痕、痘疤保證絕對完全消失、除疤、去痘疤、減少孕斑、減少褐斑,消除(揮別)黑眼圈/熊貓眼/泡泡眼、預防(消除)橘皮組織/海綿組織、消除狐臭、預防/避免/加強抵抗感染、修復受傷肌膚,增生促進膠原蛋白、除皺、減少掉髮、預防禿頭、改善眼窩凹陷……。

上述這些用詞都算「涉及其他醫療效能之詞句」,都算不實廣告,依據《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最少罰新台幣4-20萬元,若涉及醫療療效,更可開罰60-500萬元。

哪些字詞才是可以使用的字?建議業者可參考「化粧品標示宣傳廣告涉及虛偽誇大或醫療效能認定準則」第4條「化粧品標示、宣傳或廣告內容通常可使用之詞句,或對應成分可使用之詞句」,才能避免虛偽或誇大的情況。

 

資料參考:數位時代

圖片來源: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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