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小企業一般的日常營運中,申報營業稅是不可忽視的一項重要環節。然而,在特定情況中,並非所有進項稅額都能夠扣抵銷項稅額,財會專家指出,建議作法可參考《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9條及相關施行細則內容,以下幾類項目,是屬於不得扣抵營業稅的範疇,我們中小、小微新創企業的老闆們應該特別留意,以免沒注意到誤報,造成稅務產生風險:
非供本業使用之支出:像是購買與企業營業無關的物品或服務,例如說僅供私人使用的物品、或是屬於非營業用途的支出等。
交際應酬費用:包括宴請客戶、往來送禮、活動贈品等,雖然還是可能與業務推廣有相關,但依照規定仍然是不得扣抵的。
員工福利支出:比方像員工餐飲、旅遊、健身房會費、生日禮金等,這是屬於酬勞性質,依據規定這些進項稅額不得扣抵。
自用乘人小汽車相關費用:如購買或租賃自用小客車(九人座以下),其進項稅額無法扣抵,除非是貨車或客貨兩用車且都有用於營業之中。
未取得合法憑證:如果未依照規定取得統一發票或其他合法憑證,即使是支出與營業內容有關,也不得扣抵。
罰款與違規費用:例如交通罰單、延遲申報罰金等,都是屬於違規性支出,依規定進項稅額不得列入扣抵。
住宅與私人交通支出:如支付員工宿舍租金、私人車輛加油與保養費等,皆屬於不得扣抵項目。
因此整理專家的建議與呼籲,中小企業尤其在內部管理上,不論公司人數多少,應該要建立一套完善的憑證管理制度,並定期與會計師討論確認進項稅額的扣抵資格,避免因誤闖稅務的誤區、誤會可能的原因,進而遭到補稅或裁罰,所以要多加注意。
圖片來源: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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