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型企業在日常上的作業上,開統一發票是工作的例行任務之一,但在過程中如不小心手誤將買受人抬頭寫錯,即便是寫的金額正確,也可能影響到報帳與報稅流程,依據《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九條與第二十四條規定,發票抬頭屬於應記載事項之一,若記載錯誤,應作廢重開。
 
 
為何抬頭錯誤需要重開?
因為,抬頭為法定必要資訊:當開三聯式發票,需載明買受人名稱與統一編號,若抬頭錯誤,即使統編正確,仍然是不符合法定格式。
報帳與扣抵風險:企業報帳或申報營業稅時,如果發票抬頭與實際買受人不符,可能遭國稅局認定為無效憑證,導致無法扣抵或報帳失敗。
避免稅務罰鍰:依據財政部規定,若發票錯誤未主動更正,可能面臨每張最低新臺幣1,500元、最高15,000元罰鍰。
正確處理方式
能收回原發票者:
收回原始收執聯與扣抵聯。
作廢原發票並重新開立正確版本。
保留錯誤發票影本與更正記錄以作備查。
無法收回原發票者:
向所在地的稅捐稽徵機關,申請更正或註銷。
提供錯誤原因、影本與佐證資料。
如果屬於首次錯誤且主動申報,可能免罰(每年限三次)。
實務建議
建立開票流程檢核機制:如使用電子發票系統,可設定抬頭與統編自動比對,降低人為錯誤。
教育員工熟悉開票規範:尤其是在高流動性行業(如餐飲、零售),應加強收銀人員訓練。
錯誤記錄與追蹤:定期檢視錯誤發票件數,避免超過免罰次數。
小微型企業在開立發票的同時,要謹慎小心檢查開發票的統編和抬頭的正確性,如果發現錯錯誤,應該要主動作廢重開或申請更正,以保障發票流程的正確,避免衍伸報稅等其他不必要的補救麻煩。
圖片來源: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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