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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抬頭統編的發票中獎,領獎要算個人或公司?款項如何認

對小微企業而言,統一發票不是稅務上的憑證,在每期的發票開獎有可能也會帶來意外的獎金,不少老闆或公司人員都想了解,若是公司抬頭、統編的發票中獎時領獎獎金要公司還是個人名義就能領獎金款項該如何認列?以下財會專家幫忙歸納相關重點和做法。

 

領獎者的資格與流程

根據《統一發票給獎辦法》第11規定,打統編的發票並非一律不能領獎,目前,只有針對五類買受人(政府機關、公營事業、公立學校、部隊、營業人)不得領獎的,因此,若是一般公司或法人機構,發票打統編後,如果是有中獎仍依照獎項來兌領。

兌獎流程包括:

準備中獎發票、統編通知書、公司大小章。

填妥領獎資料,並由公司代表或代領人攜帶身分證件至指定銀行或信用合作社辦理。

獎金歸屬:屬於公司而非個人

財會顧問強調,公司抬頭的發票中獎,獎金屬於公司收入,不得由個人私自領取或入袋。這項原因在於:發票買受人是公司,法律上獎金歸屬公司由個人領取,可能被認定為不當所得,甚至涉及法律上的侵占因此,獎金必須入公司帳戶,並在會計帳中認列為「其他收入」。

會計與稅務處理

帳務認列:獎金應列入「營業外收入」或「其他收入」,並在年度財務報表中呈現。

稅務申報:獎金需併入公司所得,計入營利事業所得稅。若金額超過500元,還需繳納0.4%印花稅。

現金流影響:雖然獎金屬於額外收入,但財會專家顧問提醒,他不可視為穩定現金流來源,僅能算偶發性收益。

提醒可能產生的風險

避免混用:若經營主或助理將獎金誤認為個人所得,可能導致稅務爭議。

保存紀錄:兌獎文件、銀行收據需妥善保存,以備稅查核。

透明化:建議在股東會或財務報告中揭露獎金收入,避免股東誤解。

公司抬頭統編的發票中獎,獎金必須以公司名義領取並入帳,屬於公司收入而非個人所得,企業應依規定繳納印花稅與所得稅,妥善保存兌獎紀錄才能合法規,避免稅務上的風險,同時維護公司財務上的透明度。


圖片來源:
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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