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小微企業而言,統一發票不單是稅務上的憑證,在每期的發票開獎有可能也會帶來意外的獎金,不少老闆或公司人員都想了解,當若是公司抬頭、統編的發票中獎時,領獎獎金要算是公司的還是個人名義就能領?獎金款項該如何認列?以下財會專家幫忙歸納相關重點和做法。
領獎者的資格與流程
根據《統一發票給獎辦法》第11條規定,打統編的發票並非一律都不能領獎,目前,只有針對五類買受人(政府機關、公營事業、公立學校、部隊、營業人)是不得領獎的,因此,若是一般公司或法人機構,發票打上統編後,如果是有中獎仍然可依照獎項來兌領。
兌獎流程包括:
準備中獎發票、統編通知書、公司大小章。
填妥領獎資料,並由公司代表或代領人攜帶身分證件至指定銀行或信用合作社辦理。
獎金歸屬:屬於公司而非個人
財會顧問也強調,公司抬頭的發票中獎,獎金是屬於公司收入,不得由個人私自領取或入袋。這項原因在於:發票買受人是公司,法律上獎金則歸屬於公司,若是由個人領取,可能會被認定為不當所得,甚至涉及法律上的侵占,因此,獎金必須匯入公司帳戶,並在會計帳表中認列為「其他收入」。
會計與稅務處理
帳務認列:獎金應列入「營業外收入」或「其他收入」,並在年度財務報表中呈現。
稅務申報:獎金需併入公司所得,計入營利事業所得稅。若金額超過500元,還需繳納0.4%印花稅。
現金流影響:雖然獎金屬於額外收入,但財會專家顧問就提醒,他不可視為穩定的現金流來源,僅能算是偶發性的收益。
提醒可能產生的風險
避免混用:若經營主或助理將獎金誤認為個人所得,可能導致稅務爭議。
保存紀錄:兌獎文件、銀行收據需妥善保存,以備稅局查核。
透明化:建議在股東會或財務報告中揭露獎金收入,避免股東之間的誤解。
公司抬頭統編的發票中獎,獎金必須以公司名義領取並入帳,屬於公司收入而非個人所得,企業應依規定繳納印花稅與所得稅,妥善保存兌獎紀錄才能合乎法規,以避免稅務上的風險,同時維護公司財務上的透明度。
圖片來源: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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