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修、顧問、教學收入等…這些虛擬商品、費用類商品,也是銷貨收入但沒有實體庫存的商品?可以使用系統記錄嗎?
建立商品時除了【品號】建議第一碼要區分類別外,
【計算庫存數量與成本】也千萬不能打勾喔!
【品號】應有自已公司的編碼規則
例如:有庫存進貨來的商品為 A開頭,組合品為B開頭,服務性商品為Z開頭
故所有Z開頭的其【商品資料】的【計算庫存數量與成本】欄位都是不打勾的,且第一碼分類規則編好後,未來搜尋商品會比較方便
一、【商品資料】建立方式:
開啟【商品資料】按【新增】後
注意【品號】以自定義規則去設定
【品名】及【單位】不可空白,
【零售價】可輸入標準計價金額,
若每次服務性商品金額不一致,也可以為0,
後續在【銷貨單】中,自行輸入本次服務性商品金額即可。
【計算庫存數量與成本】預設是勾著的,要把綠色勾勾按一下拿掉
==>打過單就不能再變更囉!除非要把單據刪掉,
所以一定要設定對,才不會後面花很多時間刪單、調整。
二、【銷貨單】可記錄服務性商品的收入
若賣服務性收入時,也有一些實體商品出庫賣給客戶,可以打在同一張銷貨單喔!
收入會納入【收支結餘表】的"銷貨收入"合計中
end